关于婚前与
婚后财产界定的问题,存在两个关键性的时间节点:
其一,是
结婚前后;
其二,则是
购房行为发生的时间点。
明确了这两个时间点,即可更好地理解婚前与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
若双方在
婚姻登记机关顺利完成了
结婚登记手续,便可正式确立婚姻关系。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
婚前财产应属于个人所有;
其次,在婚姻延
续期间内获得的共同生产、经营所得,应属于夫妻的
共同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之间亦可就婚前财产以及
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所有权进行事先约定,并签署具备
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
所谓婚后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维持期间,任何一方获取的各类财产。
然而,婚后财产并非等同于
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为了子女购买的住房,应当被视为该子女的
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更好地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关键定义。
具体而言,婚前财产是以
结婚证登记的日期作为划分标准,登记日期之前的个人财产仍归本人所有,而后登记日期之后得到的财产,则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收入、
继承所得财产(除非
遗嘱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及其他各项收益。
若夫妻双方已经签订过书面协议,那么基于协议内容,财富的分配将按照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