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取缔
保释申请(也可以称为“取保候审”)之
担保承诺者所需遵从的条件包括:
保
证人应与案件本身无任何关联,即保证人必须与涉案人员或事件在实质上不存在某种关联性;
具备稳固的兑现其
担保责任之能力;
拥有法定的
政治权利,并且个人的人身自由未受任何形式的束缚;
以及拥有稳定并具保障性的住所及固定且充足的收入来源。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
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