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犯罪嫌疑人体质适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其便可尝试申请这一措施,然而即便如此,取保候审并不能确保嫌疑人不会再度被诉至
刑事法院面临现
实刑法的
处罚。
例如,当嫌疑人所
犯罪行属于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范畴时,可以选择适用这一方式进行处置;
另外,若涉嫌诈欺罪,倘若
涉案金额在相应标准内(如三万元以下),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比如超过了三万元这一数额较庞大的门槛,原则上不再适合实施取保候审,因为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个人或企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或者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又或者五十万元及以上的,应分别被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
当然,如果当时的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至于对
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公安机关有权酌情准予取保候审。
或是考虑到嫌疑人存在重病等特殊原因,并且执行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风险,亦可向公安机关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
最后,对于那些已经被
羁押,但案件尚未最
终审理完毕的嫌疑人,公安机关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取保候审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