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抵押物的
买卖合同有效性问题,需依照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
抵押人和
抵押权人之间并未就抵押物的买卖进行明确禁止性约定,那么这份买卖合同具备
法律效力;
其次,倘若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间已经签署了禁止抵押物买卖的相关协议,那么这份买卖合同便失去了其合法性。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在
抵押期间内,抵押人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转让,但如双方
当事人对此有特别约定的,应以该约定为准。
此外,当抵押人决定转让抵押财产时,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而对于抵押权人来说,如果他们能够提供
证据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会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那么他们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款项提前偿还
债务或进行提存处理。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