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被列为网上通缉对象的被告人,通常可以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然而,必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之一,方有资格获得批准:
第一,罪犯所面临的法律惩罚为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
第二,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被告人之前是否曾被列为网上通缉对象,只要其在被通缉后主动向
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符合上述条件,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和决定,仍然可以依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此外,若被告人在被通缉后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那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被告人从轻或
减轻处罚,甚至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完全免除其
刑事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