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典第266条明确规定,进行诈骗行为,涉及金额数目较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缓刑或单独罚款;
倘若涉及金额巨额或伴随着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的监禁,同时附加罚款,乃至没收其
个人财产。
然而在此法律框架下,仍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在此不作一一详述。
在第210条第二款中,规定利用欺骗手段骗取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具备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功能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将按照第266条所定义的相同
罪名惩处。
第269条则阐释,若是在实施
盗窃、诈骗、抢夺等
犯罪过程中,为了掩饰罪行、拒绝接受
逮捕或破坏
证据而采取
暴力手段的,将依法按第263条认定罪名。
另外,对于第三百条第三款,即指组织领导会道门、邪教组织或通过迷信手段来强暴女性、
欺诈财务的行为,同样依据第236条、第266条的规定判定罪名及责任。
最后,利用计算机开展
金融诈骗、盗窃、
贪污、
挪用公款、
窃取国家机密或其他
违法行为的,同样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