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公共共有者权益应当平等划分。
这类共有者对所拥有的房产具备同等的权益地位。
对于房屋的
拆迁赔偿金事项,他们也应当享有同样的权益,因此必须要做出公平的权益分配。
法律明文规定,共享私有权的所有人对
共有财产或无主物具有同等的所有权。
关于按份共有房屋的拆迁赔偿分配,首先应对每位共有者的比例加以明确。
通常来看,协议共享房产的比例应该是相当清晰的,这个比例通常会体现在签署的合同中,或经过公正机关确认后的公证证书,以及不动产管理机构登记的相关数据资料上。
若所有人无法提供充分的
证据,便可通过全体共享者的协商得出结论。
当涉及到
房屋所有权争端时,若需诉诸法院解决争议,那么最后的裁决应依据法院发布的有效判决执行。
在明确每个共有者的份额之后,对于要求房产交换所有权的共有者,应当按照他们所享有的份额实施
产权置换;
对那些希望得到现金补偿的共有者,则按照他们的份额实施现金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
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
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
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