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对于
非法侵占耕地超过30亩的行为,通常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数量较大”的定义是基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达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达到十亩以上这两个条件。
如果违反了土地管理
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且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用途,导致数量较大并且对土地造成了大规模的损坏,那么就应该受到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处罚,并可能被处以
罚金。
2、在涉及土地利用方面的
违法犯罪问题上,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
量刑规定主要集中于
拘留或监禁三年以下的处罚,或者拘留观察三至七年的刑期。
但如果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国家或者集体利益承受了特别严重的损失,那么这将构成本罪的加重情节,这种情形下的
刑罚可能包括三到九年的有期徒刑。
如导致土地资源极度浪费或者破坏,或者使国家
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甚至可能加剧至最高可判处七年的有期徒刑。
而在日常生活实际中,我们常说的
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就是指这种情况。
不过在此提醒大家,以下几点只要符合任意一条,都足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立案。
相对应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达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之外耕地达十亩以上就是其立案的标准之一。
另外,如果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单一或总和数量大于等于五亩,亦或是非法占用其他林地超过十亩的话,也满足
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