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房
拆迁的
赔偿事宜,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拆迁资产受损的补偿费用,这其中包含了不可迁移的土地资源、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它们上面附属的各种设施,此外还有那些由于搬迁行为必然导致损失的机器设备产生的补偿等;
其次,便是停产停业所带来的损失,这种损失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包括实际运营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同时也可以适当考虑预期运营可能产生的损失;
再者,就是
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在整个搬迁过程中的相关前期费用,以及因为搬迁而出现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与修复费用,以及物品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等相应的费用;
最后,便是依据政府拆迁政策而触发的奖励费用,具体内容包括快速离场的加速费用、拆迁奖励费用等。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