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对于年龄介于十二至十四周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等行为,并且导致他人不幸身亡或因极端残酷手段遭受重伤以致严重残疾,那么此类
情节严重且恶劣者,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慎重核实与批准,方可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强奸罪并不包含在上述情形之中,因此涉及到此类
犯罪的十二岁男童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的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有义务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教和约束;在必要情况下,还需依法接受专门的矫治教育。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