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复议专题 > 行政复议申请书可以由他人代为提交吗

行政复议申请书可以由他人代为提交吗

申请查阅行政复议相关资料无疑是允许的。
根据我国在行政司法领域所设立的行政复议制度,作为纠纷案件的申请人或第三方当事人有权利对被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回复进行查阅,并能够获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只要这些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乃至个人隐私等敏感领域,那么行政复议机构是无权拒绝当事人的查阅请求的。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此可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想要保护的法律权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是行政复议申请权形成的客观要求。
最新修订:2024-07-1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