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犯有
走私罪行而受到
刑事拘留之待遇,依据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
然而,若已获得批准取保候审,即可解除
羁押并予以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所负责侦办的
刑事案件通常会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处理时限:一般情况下为10日,特殊情况则延长至14日;若涉及到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
结伙作案等复杂因素,则
拘留期限可长达37日。
关于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
当事人,同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
此外,如果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条件,则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