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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家属要去吗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关于是否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决策权归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而在执行层面,则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然而,此项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在进行取保候审过程中,家属是否有必要在场。因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家属并非是必须要出席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的流程往往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状况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若需家属参与其中,可能会在相关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属必须亲自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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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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