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及
团伙诈骗员工的案件已被检察机关批准不予
逮捕,则嫌疑人无需受到审判,应立即被释放。
然而,若公安部门对此案尚有疑问,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的请求。在嫌疑人被执行释放后,公安部门必须向检察机关报告此执行过程。对于仍需继续调查的案件,公安部门可依法为嫌疑人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四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