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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此分公司之负责人,乃为总公司所直辖管辖,其所举办的所有营商业务均须遵守总公司指令,分公司作为下属行政单位,并无获得法人地位的资格,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无法以自身资产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分公司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方可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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