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中,针对被告人的辩护事宜,法律允许最多可指派两位
辩护人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规定,被告人在本人意愿基础上,除了可以自行行使辩护权之外,亦可以挑选并授权一至两人作为其辩护律师,以确保在
司法程序中获得公正待遇和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
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