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试图秘密
窃取他人财物并使之归为己有之人,该行为已足以构成
盗窃罪。具体而言,此类
犯罪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
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手段盗取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甚至是多次进行此类行为。所谓“窃取”,即指犯罪嫌疑人违背
受害人的意愿,擅自将其所占有的财物转移至自身或其他第三方(包括单位)手中,这其中也包括了秘密窃取等多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