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
代理涉及
财产权益
纠纷的
民事诉讼案件时,我们会根据
诉讼标的金额的具体情况,采用如下按比例分段累加收费的方式:在诉讼标的金额100,000元(包含本数在内)以内的部分,我方将收取8%-12%的费用,若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人民币,则按照3,000元人民币收取;在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00,000元但未达到1,000,000元(包含本数在内)的部分,我方将收取5%-7%的费用;在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但未达到10,000,000元(包含本数在内)的部分,我方将收取3%-5%的费用;在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0,000,000元但未达到100,000,000元(包含本数在内)的部分,我方将收取1%-3%的费用;而在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00,000,000元的部分,我方将收取0.5%-1%的费用。
3、对于以计时收费方式代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此类案件的
申诉,我们的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人民币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