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动自行车直行与右转弯碰撞所引发事故的责任判定,须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
当事人行为在产生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影响因素及其过错严重程度的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来进行裁定。依照相关
法规要求,交警人员将会对现场事故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并明确确定各责任方,进而根据其出具之《
责任认定书》予以相应的
经济赔偿。关于具体
赔偿金额的设定,则需结合实际事故情况进行详尽评估。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