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算团伙作案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算团伙作案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领域内,的确存在团伙作案的现象。此类行为往往是由多个自然人或组织联合进行,共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从而可能构成有组织的违法犯罪势力。通常情况下,这些犯罪分子会通过精心策划并明确职责分工,以达到其非法吸纳社会大众资金的罪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均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涉及团伙犯罪,则应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各成员的共同故意犯罪行为,即团伙犯罪,进行分别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