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儿子欠下的
债务并不需要父母来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若儿子因无法辨识自身理性行为或受
行为能力的限制而导致的债务,则这些合理的债务需要由其父母代为承担偿还义务。
此外,假如儿子在承担债务期间不幸离世,而其后辈父母又
继承了他的遗产的话,这便意味着他们必须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以所继承遗产的市场价值为偿付上限,去清偿儿子的
个人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