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顾客在本店内不幸受伤,且受伤原因系由顾客自身行为所引发,而本店已尽其应尽之安全保障义务,则本店将不负有法律责任,并承诺愿积极配合协助顾客前往医院接受救治。但若出现因本店环境设施存在缺陷且未进行警示提醒等情况而导致顾客受伤之情形,则本店将需承担相应责任。在此种情况下,本店将首先为顾客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其后再与顾客展开协商。若双方未能就
赔偿事宜达成共识,顾客有权选择向当地警方
报案以寻求进一步处理。
同时,本店作为商铺经营者,将在其过失范围内对顾客所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医疗费用、
误工补贴、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等。对于因受伤导致生活需求增加及劳动能力丧失所产生的收入损失,本店亦将负责赔偿,具体包括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所需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等。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
起诉请求
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
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
人身损害的
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
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
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