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遂,通常被定义为,
行为人为强奸女性,但由于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愿以偿,这违背了女性意志并直接指向对其性器官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和
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