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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赔偿的申请书交给谁

国家赔偿申请必须向负责管理的部门提交,亦可同时随附在相关的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的过程中。
然而,在正式的赔偿申请程序中,申请人务必准备好详尽的申请书,该文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居住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例如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职位等;明确的赔偿请求、事实依据及理由;以及申请日期。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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