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家对其产品做出了
欺诈性的宣传行为,使
消费者受到误解而产生购买决策,或导致消费者遭受其他形式的
经济损失,则商家应全额返还消费者先前所支付的商品或服务费用。倘若商家在销售环节中采取了不诚信的手段来诱骗消费者,则需向消费者额外支付三倍于所购商品或服务价格的
补偿金。如情况更为恶劣,甚至可能构成
刑事违法行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