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子公司进行
清算后状况处理的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母公司仅需以其所
认缴的
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该子公司负责。须知,母公司与子公司乃是两个完全独立且各自拥有自主权利和独立地位的民事主体。子公司作为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实体,有能力单独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因此,即便子公司执行了
清算程序,母公司也无需为其
债务负担任何形式的偿还责任。在此情况下,所有的民事责任均由子公司独立承担,母公司无权干涉亦无法替代。
《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