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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受什么限制吗

在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都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的关键规定:
首先是不能随意离开他们所居住的城市、地区或者执行机构明确指定的住所,如果确实有必要离开,就必须事先得到执行机构的批准;
其次,他们必须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调查工作;
第三点就是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
最后,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特定的限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最新修订: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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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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