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商业运营过程中,只要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合理的差价获取活动并不
违法违规,也并不构成
非法侵占行为。所谓“非法侵占”,是指个人以
非法占有财产为主要目的,将其暂时接受他人委托所保管的财务物品、被人遗留的物品以及特意埋藏起来的物品擅自据为已有,并且拒绝向对方归还这些财产。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