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法院认同该诉状并正式受理后,将会把带有相关信息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方手中;
3.根据法律规定,被告需在接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
书面形式的
答辩状,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副本送达给原告;
4.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工作;
5.对于需要进行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开庭日期的三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当事人,同时发布公告;
6.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其次是告知
证人在法庭上的
权利和义务,然后让证人出庭作证,并宣读未到场的证人所提供的
证言;接着是展示与案件有关的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等
证据;
再者是宣读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
最后是宣读勘验人员制作的勘验笔录;
7.法庭辩论阶段则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原告及其
代理律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
其次是被告及其代理律师针对原告的观点进行反驳和回应;
再次是第三人及其代理律师表达自己的看法或提出异议;
最后是各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当法庭辩论结束时,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逐一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8.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依法做出判决。在判决前,如能通过调解解决
纠纷,仍可进行调解。但若调解失败,法院必须尽快做出判决;
9.判决宣布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