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注销原有的
营业执照前,企业有权利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然而,这一行为能否获得批准的前提条件在于新旧两个营业执照是否位于相同的经营地址上。若为同一经营地址,则无法新设营业执照。原因在于,
法人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此处所指的“固定场所”并不包含两家公司共享一个注册地址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书;
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
身份证明;
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公司、非公司
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
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