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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万流水获利一万是否构成犯罪

利用银行卡进行虚假的资金流动以获取佣金收益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个人而言,这种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
首先,使用诸如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手段,通过虚拟交易、虚高价格以及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这无疑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可能面临以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
其次,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刷取资金流水,最终导致账户被冻结,这不仅直接涉及到经济利益问题,而且严重时还可能使持卡人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跑流水的行为涉嫌违法,甚至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而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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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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