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对受贿罪的
量刑准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有关
受贿罪的整体性原则进行制定与执行。所谓的受贿罪,系指
国家公职人员运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以不正当手段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为之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和三百八十三条,受贿罪的
刑罚通常包括:1.
犯受贿罪的,受贿数额和情节,可能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2.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