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个人及
家庭成员通常并不具备调查取证的资格与权益,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了与案件相关的
证据信息,可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负责该案件的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便于他们利用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并获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然而在涉及
刑事案件的
侦查阶段时,为了确保公正公开以及尽量减少对
个人隐私的侵犯,
犯罪嫌疑人家属不得自行
搜集证据,但是当有大型重要的证据被发现时,他们应该立即向侦查人员提出申请,请求收集有关的实质性证据资料以支持
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
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
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
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