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车辆年度检测时间不得超出规定时限30天。换言之,我们得以提前或滞后3个月至1个月进行定期检测,但若超过这一期限,即便是仅
逾期一日,亦会构成
违规行为。如果载货汽车未能按照规定每隔三个检验周期进行检测,那么该辆
机动车将不得不实施强制报废处理措施。基于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使用者务必于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检测程序,以免因此类违规行为而遭遇罚款及扣分之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