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次实施
盗窃行为的判决准则,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
多次盗窃"相关事宜。在此情况下,若在一年之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或者存在其它严重
犯罪情节,则将被视为是"多次盗窃"。而
判刑时需要根据盗窃行为所涉金额、次数、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此外,初次
犯罪者和
累犯之间的惩罚力度亦会有所差异,累犯往往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