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某个儿童蓄意实施侵害另一名儿童权益的行为,那么他/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对于那些具有财产但不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则应从其
个人财产中支付
赔偿费用;若其个人财产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剩余部分则应由其
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
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