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乃侵犯财产罪中的一类重要罪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所作出的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乃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的从业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所享有的优势地位,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各种物品或者资金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
违法犯罪行为。此类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各单位的
财产权益,同时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