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工被依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其
辩护人们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提交有关取保候审的申请。这里所提到的“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以被
代理人名义进行某种行为的人。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明确规定,法定代理人主要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
监护人以及承
担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