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等手段非法办理银行卡,在办理时要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二)杜绝使用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合法合规使用银行卡。
(三)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有非法办理或使用银行卡的行为,立即停止并向公安机关主动报告,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情况。
(四)因非法用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如挂失、冻结相关银行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