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超市收款员若擅自挪用或占有其所在机构的营业款项,便极有可能触犯职业
犯罪中的“
职务侵占罪”。这是因为职务侵占罪主要规定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机构的员工,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机构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