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税收
法规,对于员工住宿费用的抵扣规定略有差异。具体而言,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这些情形下的住宿费用是无法进行抵扣的,而在其他情况下则具备抵扣资格:
第一种情况,如果住宿费用是为了满足公司招待客户的需求而产生的,那么无论开票方属于何种纳税规模,即使其提供的凭证符合税法要求,也不被允许进行抵扣;
第二种情况,如果住宿费用是由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所产生的,同样地,无论开票方属于何种纳税规模,即使其提供的凭证符合税法要求,也不被允许进行抵扣。
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开票方,其所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比例也会有所区别,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住宿费用是为了支持员工出差活动而产生的,且开票方为
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比例为3%;
其次,如果住宿费用是为了支持员工出差活动而产生的,且开票方为
一般纳税人,那么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比例为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