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施
正当防卫之际,其所针对性的对象必须为
违法侵犯;
2、正当防卫的实施必须发生于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并且尚未终止之时;
3、正当防卫所指向的目标必须明确锁定为违法侵犯者本身;
4、虽然正当防卫属于自卫性质,但同样需要限制其程度,避免超出适当范围;
5、对于已经被判定为违法侵犯的行为,在采用行动阻止其进一步伤害他人权益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害结果。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
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