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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人员可以另外起诉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在取保候审这段期间内,不得擅自中止对相关案情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的处理工作。换言之,在等待最终判决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士仍然必须严格遵守并积极参与到整个诉讼环节当中去。基于这一原则,倘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相关证据,或者存在着其他应当依律定罪量刑违法情况,那么法律是允许针对已经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对此发起新的诉讼程序的。所以说,即使已经被依法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也还是有可能再次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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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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