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即便发生交通事故后有
逃逸行为,交强险仍然需要进行赔付;
然而,对于将逃逸列为免责条款的商业险,则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并未将
肇事逃逸纳入到保险公司可免于
赔偿责任的四种情况之内。同样地,《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亦明确指出,当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逃逸行为时,若该机动车已参加了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
然而,
交通肇事逃逸却是汽车商业险的免责事项之一,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在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范畴内免除自身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
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
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