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项议题,我们需要对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深入理解:
首先,公民的户口簿仅能在其所属
户籍地区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正式提出申请并予以办理;
其次,如果涉事人员为户口登记地的住户,则其
身份证与户口簿都需向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以获得;
最后,若
当事人符合由异地进行身份证受理的相关要求,在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时,户口簿与身份证将无法在同一公安机关派出所完成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
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