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欠款的有效
追讨,
当事人应当依法向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这类情形下,司法系统可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无出席的裁决。一旦最终
裁定书产生
法律效力,若
借款人仍未能及时履行还款责任,则有权将其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从而授权
司法机关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查验与冻结,直至清偿完毕。
同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其购买机票、高铁票等高消费行为将会受到限制。因此,唯有通过
司法诉讼途径方能顺利收回款项。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
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