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人
逆向行走与
机动车相碰撞的情境中,
责任认定及划分的原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有关法律
法规。详细说来,行人逆向行走本身即构成
违法行为,若因此类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行人理应承担
主要责任。
至于机动车驾驶者在事故中所负之责,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机动车驾驶者在无过失的前提下发生事故,驾驶者或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仅需承担极小部分责任。
然而,若机动车驾驶者确实存在过失,例如
超速行驶、
闯红灯等
违规行为,那么驾驶者便需根据其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总的来说,行人逆向行走所导致的交通事故,行人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仍需结合机动车驾驶者的行为及其过失程度进行综合考量。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