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济源市法律咨询 > 济源市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是工作日3天吗

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是工作日3天吗

刘** 河南-济源市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6.01.08 10:15:53 493人阅读

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是工作日3天吗

其他人都在看:
济源市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济源市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此三日为自然日,若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而非严格的工作日三日。逾期提出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2.复核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由作出原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部门审查。
3.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应尽快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包含明确复核请求、详细理由及主要证据的书面复核申请,及时提交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2026-01-08 15:21:02 回复
咨询我

1.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天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这里的三天是自然日,若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会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并非严格按工作日算三天。
2.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复核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若逾期未申请,相关部门将不受理。
3.复核申请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由作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部门进行审查。

2026-01-08 15:11:1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三日是自然日,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会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而非严格的工作日三日。
(2)提出复核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逾期未提交,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3)复核申请要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由作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部门负责审查。

提醒: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不同案情情况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分析。

2026-01-08 13:29:27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要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
(二)计算这三日时,按自然日算,若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复核申请里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
(四)复核申请需提交给作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五)注意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6-01-08 12:51:0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申请不予受理,由上一级交管部门审查。
法律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时,可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这里的三日是自然日。若最后一日赶上法定节假日,会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而非单纯的工作日三日。同时,复核申请必须是书面形式,且要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若逾期未申请,相关部门将不再受理。这一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对事故认定提出异议。如果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遇到此类问题,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6-01-08 12:12:49 回复

不能,只能申请复核。我国公安部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复核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第五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第五十五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