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满足年龄达到十四周岁及以上这个基本条件,并且证明其具备相应的
刑事法律负担能力之后,男性才可能被判定承担强奸罪的
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仍未满十六周岁的个体而言,当他们触犯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行为、参与
抢劫犯罪以及贩卖毒品活动等严重
违法行为时,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这些
未成年人涉及到诸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将面临刑事指控和
处罚。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