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若欲对嫌疑人或被告实施取保候审,通常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其所涉行为构成
犯罪可能性较大,但
刑罚上限并非无期
徒刑或
死刑;
同时,嫌疑人或被告亦不应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此基础上,法院或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评估其是否存在妨碍
诉讼进程、潜逃或再度犯罪等潜在风险。在提出申请之际,申请人须提供合适的保
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
保证金作为
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